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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4日 星期四

節錄︰觀眾效應、向他人陳述相對於自我思考的優點

正開turbo mode清理兩個月來的雜誌。
"You can see this audience effect even in small children. In one of my favorite experiments, a group of Vanderbilt University researchers in 2008 published a study in which several dozen 4- and 5-year olds were shown patterns of colored bugs and asked to predict which would be next in the sequence. In one group, the children simply repeated the puzzle answers into a tape recorder. In a second group, they were asked to record an explanation of how they were solving each puzzle. And in the third group, the kids had an audience: They had to explain their reasoning to their mothers, who sat near them, listening but not offering any help. Then each group was given patterns that were more complicated and harder to predict.
The results? The children who didn't explain their thinking performed worst. The ones who recorded their explanations did better-the mere act of articulating their thinking process aloud seemed to help them identify the patterns more clearly. But the ones who were talking to a meaningful audience-Mom-did best of all. When presented with the more complicated puzzles, on average they solved more than the kids who'd explained to themselves and about twice as many as the ones who'd simply repeated their answers."
這是10月號的Wired中由Clive Thompson所寫的"Thinking out loud",主要是說網絡可以促使同好的交流、資訊流通造成創新的啟發、寫blog或報導等等或可成為集合某些關注某類事情的人士建立平台的契機,以及觀眾效應--當一個人知道自己所寫/貼出來的東西會被別人看到,表達時因為要組織為別人也能明白的方法,有助解決/認清主體。這一點也是我所認同寫blog的好處之一,雖然未必每個人及每一篇都真的會思考別人是否明白(例如很私人的blog以及說話只說三分一又不回答人的fb status),但有些時候至少對某些人有這個幫助,例如我寫書和電影的閱/看後感,有助訓練記憶力和重組片段的能力(書還是有讀,不過近期也少了時間和體力去寫感想),科學也是(當然manipulation也難以避免的…例如GMO的網上討論就有很多打手),我想到其他現實的例子可以是政治類議題,一個人要是只會將自己心中的原則緊抱,只說政治很煩不想理會下卻又下意識為一些事定了性,而不願意有陳述這過程--經過自己對某些事情的取態時好好面對和整理自己為什麼那樣想、那些想法到底是從哪裡來的思考,那麼這個人就算有多聰明,內心也只是不懂兌變的陳腐世界。我最近就因為一些人老是「一知半解卻要亂槍掃射,千發後中了一槍就沾沾自喜的無賴行為」感到煩擾,但我努力說服自己別太早把耳朵關起來。
當然我從不期望自己或每人的blog或網上言論都要像論文一樣全面和有遞進的表達形式(畢竟我不是機械人,亦有很多無知的地方),創新、發現和理解從來都是一點一滴累積下來後,那驀然一刻就串連起來。
哇,很久沒有打這麼「多字」了。
另外還有一些動漫、日劇的感想,但不知是否有時間寫。

2012年8月27日 星期一

貼文︰人.動物.道德

雖然近期有不少東西想寫,但那些事都是一開閘就很難一句起百句止的事,而我近期沒有這個力氣和時間,連做運動的時間也不夠。
不過看到道長這篇對談,又很想轉貼收藏下來。
最近開始浮現並漸漸確定一種想法(主要是因為近期閱讀的書吧,而環保議題和人與動物倫理一直分不開,不只因為殺取食用,還有只為經濟效益而加於身上的無謂痛苦),人類能全部吃素當然最好,但始終有些地理、農作物種類分佈、運輸和人體體質各種因素,未能短時間內全面扭轉這個飲食習慣,還是會要吃肉,那麼一邊愛護寵物類的動物一邊又吃肉的現像是不是偽善、或以外表美醜分別階級的歧視,又想到這樣持續殺生、消費其他生命以維持一條命是否值得的問題,如果是,也許自殺是一個解決的辦法,但一來我自私怕痛兼怕死,二來又覺得要是那樣「不要得」的方法養起了一條生命後又自我毀滅,豈不更無謂、無聊,就如一張白A4紙的確是以很不環保的方式生產出來,可是如因為這樣你就把這白紙不作任何用途就毀掉一樣可惜,它畢竟還是可以成為一幅畫、或者任何傳遞理念的工具。所以,活著的義務,就算做不到不成為地球的癌細胞,至少也要把為害減低,讓自己沒有那麼枉費生命,如可以便讓自己成為改變的因子之一。
當然,城市人說這話又好像很偽善,但如果真要追究到底,便可能會跑出馬沙那種站在道德高地一廂情願進行集體整治的想法範圍了。
我也知道,上面那比喁的不足,就是白紙生產了就不需維護費,但人類每活一天都有,月內去過「執膠」,每見到志願者留下的大量保特瓶,更提醒了我這件事的弔詭之處。我不會認為目前以上的想法是完全正確,這是我現在確認的一種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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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文道、錢永祥:畢竟牠是豬?——對談動物權益 之一
明報 2012年8月27日
最近因海洋公園海豚「怠工」事件,引發各界關注動物權益。本版為讀者連續兩天輯錄《動物解放》譯者、台灣學者錢永祥與香港文化人梁文道,二人在學術組織「我在中國」(Co-China)論壇的對話。明天續有他們與觀眾的對話,敬請留意。



錢永祥:大家對「動物」這個概念並不陌生。我們都是動物,叫作人類動物(human animals),那麼非人類動物(non-human animals)在哪裏呢?先從身上用品開始:皮鞋、皮包用動物的皮製造的;我們吃晚飯,動物可能進入我們的胃裏;我們吃的藥、用的化妝品,幾乎每一樣東西都用到動物。動物在人類生活無處不在,可是牠們只能以痛苦和死亡的方式進入人類的生活。我們怎樣的反應才是合適的?讓我們想像三個例子。我把一塊石頭踢到河裏去、我把一根木頭丟到火堆裏去、我把一隻狗打傷。對這三種情,我們的反應不會一樣。我踢石頭、我燒木頭,別人可能會覺得我很無聊,但是不能說我對石頭或者木頭造成了傷害;人們也不會特別對那塊石頭或者那根木頭生出憐憫同情。與石頭和樹木不同的是,當我把狗打傷的時候,每一個人正常的反應都是認知到狗受到了傷害,並且對這隻狗感到某種憐憫或者同情。

動物是會受到傷害的,也會因此引起同情。根據哲學家納斯鮑姆(Martha C. Nussbaum)的分析,所謂對一個對象產生同情,代表你其實做了三個判斷:這個對象在承受可觀的痛苦;這痛苦是他不應該承受的,是無辜的傷害;你在乎這個對象受到了傷害。我們很明確地知道,動物會感知痛苦,且在人類手裏所承受的痛苦根本是無辜的。我們對於動物的痛苦,多少感到在乎,可是這個「在乎」是在乎到什麼程度呢?我們通常會說:「不錯,我同情豬的遭遇,我同情狗的遭遇,我同情實驗室裏小白鼠的遭遇──可是,牠們畢竟是動物。」這意思是說,我們在人跟動物之間會劃一條線,即使有同情有憐憫,也要適可而止,至少不能妨礙人類的利益。

物種痛苦的界線

可是這條線要怎麼劃?能劃得有道理嗎?根據物種劃線又有什麼道理?人這個物種與豬這個物種是有巨大的不同,但是這種差別,會造成他們的痛苦具有不同的分量嗎?豬的痛苦跟人的痛苦不都是痛苦嗎?就像男人跟女人的痛苦都是痛苦,黑人跟白人的痛苦都是痛苦一樣。我們不能說因為性別和膚色不同,兩個痛苦有不同的分量。那為什麼我們可以認為因為物種不同,兩個痛苦就有不同的分量?人類到今天都不肯停止施加於動物各種痛苦和死亡,有一個很簡單的藉口:動物跟人不一樣。但如果用物種劃線可以成立,那用性別劃線為什麼不能成立?用膚色劃線為什麼不能成立?痛苦就是痛苦。窮人和富人、男人和女人、人類和動物的痛苦都是痛苦。

如果動物的痛苦不能忽視,那麼當我們開始譴責人類給動物製造痛苦和死亡的時候,我們就從同情和憐憫進入了道德的領域。在道德層面上,當我看到一個人受苦而感到憐憫同情的時候,我不僅抒發一種情緒;進一步,我對這個痛苦、對造成痛苦這回事,還作了道德的判斷,認為造成痛苦是有是非對錯可言的,這是動物倫理學的全部關懷所在。

現在,我們來談今天的第二個主題:道德進步。學者常說在1750到1900年之間,「進步」是在歐洲最有勢力的觀念,但從1900年開始,進步這個理想逐漸破滅。有人說,這是因為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毒氣與戰壕讓人們清醒了。無論如何,我們今天談到進步會覺得尷尬,一個關鍵的原因在於,「進步」本質上是一個評價性的概念:進步一定代表「更好」,並且在道德意義上更好。可是幾乎所有人類的廣義「能力」,都確實變得更強大、更有效率,由此要得出一個判斷說,這些方面變得更好,就代表人類有了進步,表現了人類的道德進步,大家似乎都有點遲疑。畢竟,能力可以為善為惡,其增進可以造福也可以為禍。

弔詭的「道德進步論」

要恢復「進步」這個理想,我們要從道德覑眼。可是今天流行道德相對論、價值相對論,正好不容許道德作為一套連續的、貫穿歷史與社會階段的標準。如果大家相信相對論,說每個時代和社會都有它的道德標準與價值準則,很難比較明朝人和漢朝人哪個朝代的人更有道德,因為比較的標準都是內在於具體社會或歷史階段的。「道德進步」在今天的挑戰,來自價值多元論,即對於什麼叫做好的、值得追求的目標,每人不僅會有不同的選擇,並且必須承認,每人有做不同選擇的權利。我們無法用一個共通的標準比較甲跟乙哪一件事在道德上更高尚,所以也無從判斷人們在道德上的表現先進還是落後。從道德相對論和價值多元論兩個方面來說,好像都無從談道德進步。

19世紀一位愛爾蘭的歷史學家勒基(William Lecky),提出了「擴張中的圈子」(the expanding circle)的概念。他的意思是人類道德的發展,是一個「自己人」的圈子不斷擴大的過程。勒基認為,圈子不斷如此擴大,終於開始把動物和自然界也包括進來。這個概念很明確地表達了一種「道德進步」:道德關懷的範圍在擴大,受到道德考量的對象愈來愈多。進步在於以前受到漠視、歧視的人,以前被視作異己而提防、傷害的人,逐漸成為我們的同類,進入了道德考量的範圍,從而其利益必須要受到我們的正視。我們列為同類的對象已經不受性別、宗教、民族和膚色的限制。今天的問題是:接下來,我們能不能再越過物種的限制,將道德考量的範圍擴展到動物,讓能夠感受到痛苦的生命,也成為我們在道德上關懷的對象?

我將動物倫理放到道德進步的問題脈絡中來談:人類對待動物的方式,並不是孤立的一件事,而是人類對弱者、異類施加暴力滿足一己需求的模式之一例。最近哈佛大學心理學家史蒂芬.平克(Steven Pinker)出版了一本新書:《人性中的善良天使:為什麼暴力在減少?》,認為人類的歷史就是暴力逐漸減少的歷史。他列舉了六項趨勢作為指標,經由他所述的「權利革命」,人類對於少數族群的暴力、性強暴、家庭暴力、體罰、虐待兒童、校園暴力、仇視同性戀,以及針對同性戀的犯罪,正在急遽降低。這些權利革命中間最晚近的一項,就是動物權利。動物的痛苦沒有太多的道德意義,其利益毋須列入考慮,以及對動物使用暴力,無所謂道德上的是非對錯。但隨覑「動物權利」意識開始散布,動物接續覑女性、黑人、同性戀等等原本被排除在道德關懷圈子之外的弱者與異類,逐漸跨進了這個擴張中的圈子。在這個意義上,動物議題、動物倫理,正是人類道德進步的重要環節。當我們在考慮動物的利益的時候,當我們意識到對待動物的方式有是非對錯可言的時候,人類社會和人類自身便說得上道德的進步。

內地每分鐘殺多少隻豬?

最後,讓我舉出一些事實,大家來想像一下,我們的日常飲食需要什麼樣的暴力與殘酷為必經步驟。

中國內地一天要殺170萬隻豬,即每一分鐘殺約1200隻豬。人類每分鐘得施展多少暴力,才能把千多隻活生生的豬運送、宰殺、分解,最後販售成為我們家人樂融融分享的盤中飧?

我們都吃雞蛋,可是雞蛋哪裏來的?雞蛋是母雞生出來的。母雞哪裏來的?母雞是從雞蛋孵出來的。雞蛋孵出來的時候,公雞跟母雞的數量是一樣的,那麼另一半的公雞到哪裏去了?在小雞孵育場裏,剛出生的小雞被一隻一隻地檢查性別,母的準備送到養雞場去生蛋,公的則丟到旁邊的袋子或碾碎機裏,變成飼料或者肥料。

總結而言,我們的食物來自暴力,用血腥和痛苦為代價,我們吃的是「死亡」。清醒面對這個事實,才是道德智慧的開端。

梁文道:錢先生似乎頗為贊同平克(關於道德進步)的說法,可是最後講到人類如何屠殺動物,又讓我覺得我們好像不但沒有進步,反而退步了。我們知道獅子吃飽了就吃飽了,面前有多少羚羊經過牠都不理會。我讀過一些人類學家的報告,他們發現一些古老的印第安部族有些奇怪的諺語,比如「當一頭豹在吃小牛的時候,他的眼神是充滿愛的」。這句諺語說明:獵殺不是因為仇恨,而是生命的需要。紀伯倫的《先知》裏有一段話很感人,他說我們在吃蘋果時,我們要對它說:今天我吃了你來滋養我的生命,但是有天我終會回饋給你。這是人類曾經有過的想法。

我看過一部短篇科幻小說,寫的是一個家庭:小孩放學回來,媽媽問他今天在學校怎麼樣?他說今天誰誰誰因做錯什麼事被老師處罰。再晚一點爸爸回來,爸爸脫掉外套,一邊喝啤酒,一邊督促兒子做功課。然後晚上三人吃晚飯。小說結尾是這樣的:他們把吃剩的骨頭掃進垃圾桶,那些骨頭是人的骨頭。但那些人骨很小。小說講的其實是一群從外星來的巨人畜養地球人來吃。他們是另一個星球來的殖民者。小說前面講的是溫馨家庭,但最殘暴的部分恰恰就在這裏:一個那麼快樂和睦、家人感情那麼好的家庭,晚餐是我們人類。

哲學家尚未劃分的「X」

我們要定義人類時都會提到動物。比如我們常說「人是政治的動物」、「人是懂得欣賞美的動物」……我們每次定義時,都先有一個總的範疇──動物,然後把人從動物中切割出來,那標準或許是言語、理性、政治、經濟。有趣的是,自古以來,哲學家在做這種劃分時,他們都很快去談言語、理性、政治、經濟是什麼。他們都不談動物是什麼。於是動物就成為我們懸而未決的、放在一邊的X,我們都要用到X,但是我們都不想說X。這個令人尷尬的背景,在我很喜歡的一個哲學家身上也看到了,他就是法國20世紀的現象學家列維納斯(Emmanuel Levinas)。列維納斯在談論道德時(我們對什麼樣的對象負有道德義務,跟他有道德關係的時候),他不會說我眼前這個具體的人由於是「人」的一部分,因此我對他負有道德責任或跟他有道德關係。列維納斯考慮的從來都是最具體、最個別、幾乎只是眼前發生相遇的場面,他叫這個做in the face of other,在他者面前,我們相遇。對他來講所有的倫理(ethic)都是來自於原初的相遇。

列維納斯是猶太人,是大哲學家海德格爾的學生。我們都知道海德格爾後來被很多人認為是納粹的幫兇。二次世界大戰時,列維納斯在法國曾參與過抵抗運動,並因此被捕。他跟一些猶太抵抗者一起被關在法國的一個戰俘營,戰俘營編號是1492。列維納斯特別提到這點,因為1492年是天主教在西班牙掌權之後驅逐猶太人的那一年。他在那篇文章中提到被關在集中營的人覺得自己不像人,沒有人的尊嚴。這不是因為吃不好、睡不好,而是他們嘗試跟看守互動,那些看守不理他們,沒有構成看守者「相遇中的他者」,他們喪失了「他者」的資格。

納粹德國最後一個康德主義者

有天,在他們覺得自己已經失去人類資格的生活裏,有一隻狗出現了。這隻狗是從戰俘營外面的野地上跑過來的,牠每天看覑這些戰俘白天勞動,晚上回來。那隻狗很奇怪,這些戰俘根本沒有什麼食物可以餵牠,他們甚至不能去撫摸牠,但是這隻狗每天都看覑他們,看到他們勞動回來之後就對他們搖尾巴,有時還會跳起來快樂地大叫,這是集中營裏唯一會對猶太犯人表達善意的生物。他們給牠起名叫Bobby。然後列維納斯說了很有名的一句話:他說Bobby是the last Kantian in Nazi Germany,納粹德國最後的康德主義者。講完Bobby的故事,列維納斯筆鋒一轉,忽然說這隻狗沒有聰明的大腦去幫牠把自己的行為和傾向命令化,即把行為和傾向變成一個命令、一個道德義務。所以列維納斯雖然笑稱Bobby是納粹德國最後一個康德主義者,但是他知道牠其實不是。

可是我想補充和發展他的地方,就是憑什麼列維納斯可以說Bobby對他們的歡迎不是道德上的交往呢?在那樣一種極端狀況下,這些戰俘和他人相遇時人家不把他們當回事,但這隻狗對他們表示出歡迎和友善,這叫不叫做in the face of other?這隻狗跟他們的關係是不是道德關係?後來在一個訪問中,有記者問列維納斯他常講的「他者」包不包括動物,動物有臉嗎?他說動物有臉,但是動物的臉不如人類的臉那麼重要、那麼原初……我覺得列維納斯其實可以講得更好。如果從他者的表情讀出痛苦這點來講的話,他把動物放在次要的地位與他哲學的基本路線是矛盾的。他年輕的時候讀達爾文,這對他影響很深,列維納斯說所有的動物都在自利地追求生命的延續,而在這個過程中所有的動物都是處在all against all,彼此交戰的狀態,就像霍布斯(Thomas Hobbes)講的那種自然狀態一樣;又認為人當然也是動物,但人在面對他者的處境下會感到一種道德的無言要求,而動物不會。他認為只有人方能跳出自己,otherwise than being,他講的這個being我們不妨粗淺地理解為生物自我生存的奮鬥和努力,natural being。但是為什麼是otherwise than being?列維納斯講我們人類超出生物求存的範圍,我們可以做更多的事,比如說可以為其他人犧牲,可以有種種利他的行為與表現。如果我們只追求自我滿足的話,我只要想辦法好好生活,蓋一個房子給自己,擁有房子裏的所有東西,可以在裏面過得很愉快。直到我遇到一個陌生人,遇到一個「他者」在冰天雪地裏躺在路邊,我忽然發現我的家不再只是我的家,牠可以變成hostel,我發現我的所有品不再只是我的,還可以是一種gift。這種時候,人就不再只是一般的動物了。那麼人為什麼可以這樣呢?在列維納斯那裏這是一個miracle,一個神蹟。

魚受傷會呼叫嗎?

在這個故事裏的Bobby恐怕不僅僅是列維納斯所理解的動物的那種狀態。我們太相信某種的人類中心主義,我們認為動物受到的傷害不是傷害。

我曾經養貓,每次我看着我的貓時,看覑牠看我,我常常在想什麼叫「牠看我」?我說我和一個動物相遇,我說我碰到牠的眼神時,這是什麼意思?這也是很多哲學家很困惑的問題。這能叫互相對視嗎?我怎麼知道那黑色的眼珠後面是什麼。我怎麼知道對牠來講,看覑另外一個物種的眼睛意味覑什麼?兩個人可以深情對望,那我能不能跟我的貓深情對望?我怎麼知道牠深不深情?我們總是試圖去理解那個看不見的「動物的深淵」。你打一隻動物的時候牠叫,或者有另一些動物根本不會發聲,比如說魚。當廚師做刺身或壽司的時候,用刀一下子切到活魚身上,你會看到魚的嘴巴張開了一下,你聽不到牠的聲音,那這叫不叫做「叫」?叫不叫做「痛苦地叫」?

列維納斯的哲學對我來說最重要就是,我們不要考慮這些問題。因為你考慮這些問題的時候,你就已經進入種類思考,就像我開始的時候說的,個體具不具備某些資格,牠有沒有某些理性能力,有沒有某些感知能力,牠是屬於哪一個族群,然後我才決定要不要道德地對待。列維納斯認為這些都不重要,唯一重要的是當下相遇的這刻,這張臉呈現出的表情,如果牠痛苦,如果牠讓我覺得可被傷害,牠就跟我構成了一種道德的要求,我就已經負有責任。

從這個角度去看,我跟錢先生的觀點一樣,我也認為我們有道德進步,因為我們人類的確愈來愈具有看到痛苦臉孔的能力。我們曾經見過很多的痛苦,我們不把牠理解為痛苦,但今天我們能認知到這種痛苦。
觀眾:我們為什麼一定受苦的要界定是動物?植物受到的傷害就不算傷害嗎?為什麼折一根樹枝就不叫傷害?難道傷害一定要是肉眼能夠看到的嗎?

錢永祥:我考慮牠是不是能夠感知痛苦,這是彼得.辛格(Peter Singer)的定義。能否感知痛苦這點就把植物排除掉了。我們不要辯論說植物也會感知痛苦,以現在的知識,植物沒辦法感知痛苦,植物會對各種外界刺激有反應,但那不叫痛苦。

梁文道:在印度文化中幾乎所有的生命形式都受到重視。自佛陀以來,很多宗教流派都有Ahimsa的概念:無傷、不殺生、無害,耆那教更是把Ahimsa的觀念發揮到極致。他們認為植物的生命也應該被尊重,所以他們只吃死掉的植物。水果還在樹上的時候是不能摘的,要等它掉下來了才能吃。

我們人類社會有各種各樣的「道德可考量性」(moral considerability)的標準,但是我想指出的是,我們不要輕易地把問題轉移到生命層級的問題,不要把牠變成狗是不是比阿米巴蟲重要,動物是不是比植物重要這樣的問題,我們不要去比較這個,我們關注的就只有一點──痛苦。我剛才一直在講列維納斯,他就認為在這種情形下我們關注的應該是那個對象會不會被傷害,牠會不會表達出痛苦。僅此而已。

養貓養狗道德嗎?

觀眾:你們覺得養狗是不是不道德的事?

錢永祥:飼養寵物或者同伴動物,原則上說是把動物放在一個人造的環境裏,逼迫牠們脫離自然環境。在這個意義上,這的確是一件違反動物天性的事。可是有些動物的情况不一樣,比如貓和狗進入人類的生活至少已有六千餘年以上的歷史,基本上貓狗脫離人類已經沒法獨立生活。我們不能把人家弄到我們的生活圈子裏來,然後今天說人類飼養牠們不道德。這是歷史造成的後果,既然已經成為事實,我們就要承擔。

梁文道:我建議我們把對某些物種的關係,比如說狗和貓,不要把牠講成是我們飼養牠們,我們是主人牠們是寵物那麼簡單。這是一種共生的關係。現在有愈來愈多的學者指出狗這個物種根本就是人養出來的,這等於說,本來這個世界上沒有一種獨立於人類之外的、叫做狗的動物。不僅這樣,人類養狗之後,還促成了人類的演化。有一些生物學家認為人類之所以能夠說話,之所以有時間坐下來聊天,發展出我們的言語功能,是因為我們安全了。我們為什麼安全?因為人類開始養狗,狗會守護人類。所以人與狗在演化史上,是一種互相促進的共同演化關係。

觀眾:梁先生剛才講和動物對望的時候,就能感知對方的情感。我想問這會不會只是人的情感投射,還是你會知道那個動物在思考?

錢永祥:我家裏原來養三隻貓。1988年「媽媽貓」來了,1989年生下一隻「女兒貓」跟一隻「兒子貓」。「女兒貓」和「兒子貓」是在我的被子裏生的,留下一灘血。2010年12月28日,最後那隻兒子貓去世了。「媽媽貓」來的時候還沒有斷奶,「女兒貓」和「兒子貓」從來沒有在外面跟別的貓接觸過。這三隻貓有兩隻是在我的牀上出生的,有兩隻是在我的懷裏去世的。這二十多年裏我跟我太太從來沒有一起出過國,因為家裏一定要至少留一個人照顧貓,我們跟這些貓有非常多的互動。相處的二十多年,我非常了解這三隻貓的個性。牠們在跟人的互動中發展出非常不一樣的反應方式和性格。你現在要跟我說:「你怎麼知道這個貓預知你回來在歡迎你?」我當然知道啊,這誰能跟我辯論呢?和這幾隻貓互動的經驗讓我知道牠們的個性,也知道牠們的感情,知道牠們在乎的、恐懼的是什麼。

人拿動物做實驗的結果

梁文道:去年有一個很有趣的國際會議,參加會議的人都是常拿動物做實驗的研究中心的工作人員。會議其實是談大家的心理問題的,有很多心理學家和諮詢顧問參加。他們要解決的問題是我們常常忽視的,就是在用動物做實驗的實驗室裏受苦的不僅是動物,還有人。其中有一個實驗室的助理,他在會上一邊說話一邊哭,他說很對不起Dora。Dora是一隻實驗兔子,這個研究助理有一年多的時間每天照顧牠,而Dora每次看到他進來也會在籠子裏面跳,表現出很高興的樣子,然後他會餵牠,撫摸牠柔軟的毛和長長的耳朵,他們的關係很好。但這個實驗助理其實每天餵Dora吃的食物中都有一種慢性毒藥,這個實驗就是測試這種毒藥的,那後來Dora當然死了。這個助理也因此病了。

我想說的是,假設眼前有這樣一隻兔子,我們撫摸牠,我一進門牠就會跳過來,那如果現在說其實牠不是歡迎我,這只是我的想像,是我用人的角度投射在兔子身上。當我們這麼想的時候,我們就先將人和動物區分開了,然後猜想動物有沒有情感,人和動物的互動模式是怎樣的。這種思路是我們關於動物的討論中常見的思路,我並不贊同。列維納斯本來看到Bobby(一隻徘徊在戰俘營外的流浪狗,詳見本版8月27日文章〈畢竟牠是豬〉)跟他搖尾巴的時候,他感受到了友善,這是很簡單的一個處境。但是他後來偏偏又想到Bobby沒有把行為上升到道德命令層次的能力。於是向他搖尾巴,跟他表示友善的Bobby忽然之間就不再是一個會對他構成道德要求的「他者」了。我不贊同這樣的想法。我們不要先在腦子裏去想牠是一隻兔子,兔子怎麼可能會像人一樣歡迎我們呢?這麼想其實也就是在用人的自我中心的態度來思考問題了。

(觀眾答問時間完畢,接下來由講者二人總結)

那隻狗死了

錢永祥:人類在進行道德思考的時候有兩大因素:一個是情景,一個是原則。道德思考其實就是在原則跟情景中間不斷來回思考的過程。在具體情景中,我們盡量讓原則給我們一些啟發;思考原則的時候,我們讓情景幫我們對原則有更深入的了解。我一再強調不要給動物製造痛苦,你可以提出一千個情景來考驗這個原則,也許有九百個情景我都不知道該怎麼回答,但這並不是說我們就不需要動物倫理學了。動物倫理學跟所有的倫理思考一樣,是沒有終極結論的。

最後,我講一個小故事,是我自己的經歷。那是1990年代,當時我們中研院經常來一些流浪狗,然後中研院會不定期地請台北市的捕狗大隊把牠們抓走。在這些流浪狗裏有一隻特別活潑可愛,跟人特別親近,是一隻大黃狗,我很喜歡牠,就想不要讓捕狗大隊把牠帶走,想幫牠安排一個去處。我認識一間動物醫院的醫生,我就問那個醫生能不能幫忙安排,他說可以,可以送到一間他朋友的類似於動物養老院之類的地方。我回到院裏跟那個狗說:我幫你安排了一個去處,我把車門打開,牠就坐在車門口看着我。我說你進去吧,我幫你找了一個地方你可以安度晚年了,牠自己就跳到車裏去了。然後我就開車把牠帶到那間動物醫院,那個醫生說先放在這裏,第二天就送牠過去,然後就先把牠關到一個籠子裏。

第二天我去看,牠還關在那個非常小的籠子裏,牠畏縮在那裏看着我,眼睛掛着很多眼屎。我就問那個醫生是怎麼回事,他說今天忙明天就送過去。那我第三天再去,狗去籠空,醫生說那隻狗死了。我問怎麼死的,醫生說牠得了一種急性腸炎,他講了一堆名詞,我就完全呆在那裏,我不知道該怎麼反應。從動物醫院出來,我開車回家,開到一半的時候我在車裏嚎啕大哭,我覺得我這輩子沒有犯過這麼大的罪。

我們今天講了很多原則性、概念性的東西。說到最後,也只有很簡單的一句話:我們把自己的生命稍微打開一點,就會發現很多動物會進來。草履蟲大概不會進來,毛毛蟲大概不會進來,因為我們也有我們的局限。我們不是聖芳濟(St.Francis),我們沒有他那種和各種動物都能溝通的稟賦。我看到一隻蜘蛛,我分不清楚牠哪邊是頭哪邊是腳,你要我把生命打開跟牠互動,我做不到。但我們可以跟很多動物互動。這不是說要大家一定要養狗養貓,或者一定要參加動物保護運動,一定要素食,不是的,只要我們把動物當回事,對牠們多在乎一點,這就很好了。

小時候的梁文道

梁文道:我小時候很殘忍,常常去抓各種各樣的昆蟲,做標本或者虐待,甚至虐殺牠們。有一次我抓到一隻螳螂,然後又抓到一隻很小的樹蛙,我就把牠們兩個關在一起,看螳螂怎麼對待樹蛙。結果螳螂不管樹蛙,這讓我很憤怒。於是我就把樹蛙抓起來送到螳螂面前,螳螂當然馬上就用一個夾子夾住。那個小小的樹蛙因為身體太柔弱,而皮又很韌,螳螂的刺,刺不進牠的身體,卻把牠的內臟擠壓出來。那一刻我呆住了,然後我覺得很掃興,不好玩,就丟掉了。從上中學開始,這個畫面就不斷在我腦海中出現,有一陣子我幾乎每個月都會想起這個畫面,牠像夢魘一樣困擾着我,我永遠也不能忘記那個小小的樹蛙死前和死後的模樣,以及那個螳螂被我拿來遊戲,讓牠殺害另一個動物的情景。這件事情讓我看到人可以有多殘暴,而這種殘暴有時候就是為了嬉戲。

我後來還幹過很多壞事,但是這卻成為對我特別具有道德意義的一個景象。我今天做時事評論、寫文章,我對暴力、對殘酷特別敏感,我好像能夠感知牠們快要來了。那種敏感就是跟這個景象有關,是這個景象一直在提醒我。如果有人說那個樹蛙只是吐出內臟而已,牠的痛不是對人有意義的痛,這我完全沒辦法接受。那個場面對我的震撼太強烈了,我確切地知道那是痛苦,是傷害,是暴力,是殘酷。

2012年4月24日 星期二

關於Singapore vs Hong Kong的迷思

看到了下面這篇文章,又正在讀李光耀的《From Third World to First》(龜速閱讀,因為書太厚,又要查字典,難以帶出在搭地鐵時間讀,只能偶然睡前看一章),對此文頗有同感。

主要是想到,最近的確有令人對泛民失去信心及心生煩厭的事情,也覺得立會的議題長期被報紙標題牽著走。多了人重拾了某種基於偏見的新加玻情結,又或者還在唱獅子山下精神,「我們那時也是什麼福利都沒有…自己的事自己負責、綜緩養懶人」e.g.,我不是要否定前輩們辛苦工作建立了今天社會的事實,我總是特別在意,社會境況和個人待遇從來就不能完全割裂來看,前輩今天的待遇並不全只來自他們默默工作(至少,若非中國的刻意支持,香港員工多勤力也不能造就當時轉口港的繁榮),有不少有益於社會穩定的關鍵政府支出,都是因為出了事或社會運動才醞釀出來,並不是默默耕耘就會自動出現。所以,每見到那些住著公屋、由子女供養的人,見到有人在媒體上為高樓價、退休金議題爭吵時,卻去罵別人依賴政府、不為自己負責,都感到有點納悶。所以,每有一些人強調團結,我多疑的神經總會聯想到,團結本身在理想定義是為了大眾利益著想,但在很多社會矛盾出現時,似乎不少人心中團結的定義卻只是「別吵」而已。

From Third World to First中,確是讀到了李光耀自high的成份,又是一個獨裁者所著的書,但越讀,卻只是越加深了對新加玻政府在分析最關鍵社會狀況,主動在某些地方有所作為的印象,多於「因為政府手段硬所以社會便穩定」的偏見性因果關係。

我不是達明一派的粉絲,不過最近他們在搞演唱會,FB難免被洗一洗版,我覺得《十個救火的少年》對現在的某類人情描繪仍然貼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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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21日

李祖喬、鄺健銘:強勢管治的根源——學習新加坡前必須的地方知識

http://commentshk.blogspot.com/2012/04/blog-post_1264.html.

【明報專訊】香港近年常說要仿效新加坡,但簡化地認為「新加坡」就是值得模仿的「強勢」及「秩序」、「香港」就是停滯不前的「弱勢」及「混亂」,並不客觀。之所以要了解國情,就是不想片面地妖魔化中國,而是深刻了解中央/地方關係、各派系、不同時期的歷史發展等等因素如何造成今天的中國制度。同理,學習新加坡政策,必須先理解人家的歷史及地方知識,體會新加坡人的處境及需要,才會明白為何當地會衍生出相應的政府及政策方向。這樣才能全面了解有什麼政策真正適合香港,而非東施效顰。

星港兩地的基本差異

星政府能力比特區強,非如香港坊間所想,純粹是李光耀或個別強勢政府的功勞。即使是新加坡本地的學術研究,也不會把其政府的管治成就僅僅歸功於個別領袖或政黨。所有國家及城市的政治及政策發展,都受各自的地理位置與歷史處境所局限。那過去及現在星港面對的形勢有何不同?有兩大不同:

一‧區域政治的不同:保護港vs.自由港

新加坡獨立於60年代、冷戰時的東南亞。由於馬來西亞對華人的不公平政策,以及印尼排華,使新加坡成為區域中唯一的華人保護港(組屋有防空洞,就是怕馬來西亞可能入侵)。「強政府」的形成,很大程度是基於當時不穩定的地緣政治及相應地追求穩定的南洋華人心理;至於為何當地反對力量薄弱,也不是如坊間想像般、簡單地以為是政府強硬地馴服一切。不少研究指,60年代左派勢力錯誤跟隨大陸激進文革路線、主動放棄議會席位走上街頭,盲目以敵我態度批判任何政策而失去民心,也造就後來「強政府」成形。這些是理解新加坡強勢管治時不能忽略的歷史基礎。

冷戰中的香港卻從沒鄰近地區的威脅,反而是各大國(英、美、國共)為各自利益而刻意共同保持穩定的自由港。新加坡政府是為自保而大刀闊斧,港英政府則恰恰是盡量事事不上身,以平衡及調節各方利益為大目標。要在殖民政府下爭取權益,本地華人只能自己發聲,形成兩岸專制下均沒有的民間社運傳統。例如老左派在1967年暴動,雖然亂放菠蘿,但其不可否定的功勞,是同時使港英意識到社會已不滿至臨界點,隨後推動改革(見當時港英防衛司姬達於張家偉《六七暴動內情》中的訪問)。70年代廉署成立、實施工人有薪及產子假期、以中文為法定語言,也不是港英皇恩浩蕩,而是本土華人的社會運動爭取所得。此上街文化傳統,在全世界大部分地方的準則而言十分溫和,也有貢獻。沒有天星皇后,哪有發展局?

所以,不能抽空比較兩地政府的強弱。兩地本質上處於不同地理位置,面對不同歷史處境,成就相應的政府及民間社會。筆者認識的不少新加坡年輕學者,均認同香港是民間強、政府弱,新加坡是相反。但這絕不代表一方是「失序」、一方是「專制」,更不代表哪個社會較好,也不代表以保護港為基礎的星洲模式放諸自由港是可行的。

二‧政體性質的不同:主權國 vs. 中國特區

作為主權國家的星政府比特區「強」,似乎理所當然。

新加坡本質上是獨立國家,需要廣泛及全面地思考自身的定位及未來,亦有較大自主度實現願景。例如它對本土未來十分重視。不少男性高官是在年輕軍訓時特地選拔的本土精英、以獎學金保送到劍橋哈佛念學士碩士、回星後任職外交及不同部門而訓練出來。新加坡想發展動畫業,以優惠政策擊敗地價過高的香港而邀得《星球大戰》的龍頭公司Lucasfilm進駐,卻要求必須聘請一定數量的本土青年人才。所謂「強政府」,不如說是完全獨立、需要對本土社會思考更全面及長遠的主權政府。

香港不是有自主性的主權國,是繼承港英政治體制的中國特區。特區施政,雖比大陸其他地區而言有一定獨立性,卻從不可能脫離國家影響,必然在政治、經濟及文化上受大陸衝擊。而為求穩定,特區作為「經濟城市」,繼承的也是重商主義及以平衡利益為主的港式殖民政策。例如特區雖然欠缺政治人才,卻也從不會有以香港為本位的人才培訓機制,而是很港英殖民式地從政府及商界選取現成的、對既定體制有行政經驗而又可以調控各方利益的愛國者。至於其他它行業的人才如拿金牌的足球隊、拿奧斯卡的動畫大師,作為利益調控者的特區政府從來只會抽水祝賀,不會扶持,只會叫本地人自行出外及北上搵食。

深入地看,兩者治理的雖同為極受外圍因素影響的小城市,政策和定位也相近(例如「亞洲中心」、「東西滙聚」),但星政府的政策是以其300多萬可投票的本土公民(citizen)為最終依歸。在新城工作的200萬外地過客,身分只是沒有選舉權及完整福利的永久居民(permanent resident)及外地人(foreigner);而特區作為在大陸中獨特的、非民選的殖民式地方政府,往往只能按大陸情况調節自身及平衡利益。香港700萬人人口中,父母對香港毫無歸屬感的雙非嬰兒、拿着特區護照而從不過問社會發展的專才、為本地權益示威而被判監的議員、認為示威人士搞亂檔抵死的老中青維園阿伯,同樣是中國特區裏的permanent resident。故此,星港政體特性及其認受性的來源根本不同,很難證明星洲模式有利香港。

被忽視了的地方優勢?

星港兩地的政治發展各有歷史軌迹,不可一概而論,以上是學習新加坡前應先疏理的地方知識。固然,新加坡有許多值得學習的地方,例如環境、供水、房屋等具體政策。但盲目地以「強勢政府管治人民」的標籤簡化新城,既是無視香港作為在東亞自由港所形成的民間本土的傳統及港式政體,也沒有尊重新加坡作為一個東南亞國家所經歷過的歷史處境。

筆者認識的新加坡年輕學者,不少認為香港比新加坡的優勢是其背靠中國大陸、又同時相對自由的民間土壤,但也同樣認為新加坡的相對優勢是沒有中國大陸背靠下所訓練出來的自主性政府及政策思維。在全球城市的競爭及世界對中國的認識觀念中,香港向以自由及活躍的市民世界見稱,有充滿創意及廣受歡迎的香港電影,也有眾多很「獅子山下」的勤奮小店。研究亞洲及南中國的學者Carolyn Cartier甚至認為,香港的文化藝術在近年的社會運動中表現活躍,在整個以商業拍賣為主導的亞洲藝術發展中獨一無二,反映出香港民間社會的生機與活力。有追看外地及內地媒體的人都知道,對香港民間社會運動及文化創新的報道從來都很正面。負面的報道,多只是關於官商勾結及管治不近民情的施政失誤。

在不少港人眼中,民間自由與社會運動使香港雜亂無章,卻鮮會明白這是我們獨一無二、且為內地及外地所認同的重要資產。有見及此,徜若我們真要學習什麼,是否應該先停一停,諗一諗:我們是否充分理解香港社會的問題根源為何、優勢為何?又,我們需要怎樣的管治方式來解決香港種種問題?是由上而下的強勢管治,還是因勢利導、好好保護及發揮地方優勢和核心價值的後援式管治?

2011年11月15日 星期二

Scientific Method and Economics

昨晚夢到自己走很多路走到腳也爛掉,然後跳到另一個夢是在車上想吐,就醒了,那時開始胃口便不太好。

在twitter掘到這兩篇文章,都是圍繞一個核心的︰

The Limits of Scientific Method In Economics and the World (Roger Martin) 11 Nov 2011

(不過我不同意他說「沒有」經濟學家預見2008年financial crisis,有一些並非思維僵化的人,只是那些人的警告沒被重視)

http://blogs.reuters.com/great-debate/2011/11/10/a-better-blueprint-for-economics/

"Of course, I am not arguing that all science is devoid of novel hypotheses or that all natural and social scientists eschew abductive logic entirely. Rather, I am arguing that we need to reign in fauxscience, which is appropriate only for understanding things that cannot be other than they are, using the tools of deductive and inductive logic. And we need to release the energy of a broader conception of science and innovation that helps us to shape those aspects of our world that can be other than they are, using abductive logic."

The Physics of an Economic Crisis (Emanuel Derman) 3 Nov 2011

http://blogs.reuters.com/great-debate/2011/11/03/the-physics-of-an-economic-crisis/

"The world of markets never matches the ideal circumstances a model assumes. Whenever one uses a model, one should know exactly what has been assumed in its creation and, equally important, exactly what has been swept out of view. A robust model allows a user to qualitatively adjust for those omissions."

"The greatest conceptual danger is idolatry: believing that someone can write down a theory that encapsulates human behavior and thereby free you of the obligation to think for yourself. A model may be entrancing, but no matter how hard you try, you will not be able to breathe life into it. To confuse a model with a theory is to believe that humans obey mathematical rules, and so to invite future disaster."

但,總覺得這類想法其實可以更簡化地表達的。

然後,又想起了愛恩基坦這篇文了︰

Why Socialism? (Albert Einstein) 1949

http://monthlyreview.org/2009/05/01/why-socialism

"We should be on our guard not to overestimate science and scientific methods when it is a question of human problems; and we should not assume that experts are the only ones who have a right to express themselves on questions affecting the organization of society."

"I have now reached the point where I may indicate briefly what to me constitutes the essence of the crisis of our time. It concerns the relationship of the individual to society. The individual has become more conscious than ever of his dependence upon society. But he does not experience this dependence as a positive asset, as an organic tie, as a protective force, but rather as a threat to his natural rights, or even to his economic existence. Moreover, his position in society is such that the egotistical drives of his make-up are constantly being accentuated, while his social drives, which are by nature weaker, progressively deteriorate. All human beings, whatever their position in society, are suffering from this process of deterioration."

2011年10月27日 星期四

轉貼︰越能放下自己你就越快樂

「我們總希望做的每件事、度過的每一顆都要有用,於是不再留時間散步了,不願意坐在窗下發呆了,換句話說我們不閒了,這樣其實少了很多孕育靈感的機會。當我們失去這些機會,人就不太會有大變化,很難挑出原有的格局。

為什麼?你看「用」是什麼意思?它就是你已設想好的目的。當你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滿足既定目標,你就沒辦法發現在這個目標範圍外,更廣闊的可能性是什麼。所以讀一些無用的書,做一些無用的事,花一些無用的時間,都是為了在一切已知之外,保留一個超越自己的機會。人生中一些很了不起的變化,就是來自這種時刻。」

很有共嗚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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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能放下自己你就越快樂 (梁文道)

http://commentshk.blogspot.com/2011/10/blog-post_4754.html

想悅己,你得先弄清楚究竟「誰」是你自己:

也許你和我一樣有過這種經驗:一件起初看來會讓自己開心的事,最後卻反而讓自己痛苦。比方現在大家都在熱議ipad和iphone4,假設我想我也可以擁有一件,必定會很快樂。於是我高高興興地跑去排隊購買,結果排隊時被人插隊,踩到腳,日曬雨淋,終於輪到我了,卻說賣完了。我可能因此變得好生氣。好憤怒,原本想要悅己的事,結果變成虐己。

我還認識有些人,一輩子都活得很難過,總是記得十年前某某人欺騙他傷害他,或是某些童年陰影讓他很不快樂。其實他仇恨的那些人,有的說不定早就不在人間了,剩下的也早就不再來往,發生的事早都變成歷史。真正讓這些事過不去的,其實是這個人自己放不下。這時這個「自己」就變成封鎖自己的牢籠。他被關在那些難過的記憶裡面,太在乎自己要求的正義沒有獲得,補償沒有實現。他想用怨恨來補償快樂,卻離快樂越來越遠。

你看,我們變得和追求快樂的目的背道而馳,往往是因為沒搞清楚,那個想要取悅的「自己」,究竟是誰?他是哪些部分構成?或是糊裡糊塗把父母、老師、朋友,甚至大眾傳媒告訴你的需要,不假思索的當成自己的需要;或是固執地認為應該堅守一個理論上不應該改變的自我,把自己變成「自我」的囚徒。

所以我常覺得,放棄自己這個概念時,說不定會快樂很多,輕鬆得多。

和「自己」保持距離,才能找到你自己

我們常常要透過別人這面鏡子,才能瞭解自己。但既然是鏡子,就有可能變形或扭曲。這時,我們要靠自己敏銳感覺看清楚自己。每當你覺得快樂或不快樂,滿足或不滿足時,你都清楚地跳出來看一下自己,這時被刺激被滿足的究竟是什麼?我需要這樣的滿足嗎?人的確很難認清自己。唯有常常問自己問題,離自己有點距離,你才能清楚看到那個狀態下的自己是什麼。

拿最近發生在我身上的一件事來說吧。上個月,我倒北京工作,剛到第一天,正在準備第二天一場千人的盛大活動,家人忽然來電話告訴我,我從上大學起養了17年的貓,小吉,忽然死了。那一刻,我腦中一片空白,毫無意識的猛然站起來。小吉像我的女兒一樣,跟我很親,從小就會爬到我的毯子上來睡,我一直看著他長大。

我連著好幾天都擺脫不了那種空白,不可抑制的想像他最後倒在地上的那一刻。他可能拼盡力氣的發出最後的哀鳴?抑或疲憊已極的沉沉睡去?生命究竟是什麼?那具躺臥的軀體分明就有小吉的樣子,但它比起之前還爬得起來的活物到底少了些什麼,或者多了什麼呢?

我很難過,就像失去一位親人,慢慢,我開始思考,我究竟在為什麼難過?也許我難過的只是從此失去某種習慣:比方我以後再也不能回到家的時候,用一種特有的聲調呼喚她的名字,期待他的出現;晚上睡覺時,也再不能期待她跳到我的枕頭上,用它的小腦袋頂我的頭;沒辦法再在我的衣服上找到她的毛……這些東西我知道以後不會再有了。

我發現,難過的其實並不是失去這個伴侶,而是失去了我自己身上的某種習慣。為有什麼事情你從此不會在做了而難過,就是一種很強烈的執著會讓你不快樂。

快樂不快樂都是背後有一隻手在推你

我們常常會為失去的東西難過,但最好玩的是,東西還沒到手,我們往往就已經開始擔心會失去它。其實你沒得到的東西,本來就不是你的;失去的東西也不是你的。用佛語講就是」過去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就像我的貓它離開了,它就不再是我的了;我未來會得到什麼,它也還不是我的,我幹嘛那麼揪心他?

人最痛苦,好像都在為「已失去」和「未得到」糾結。

越能放下自己你就越快樂

對現代人來說,愛情也常常是喜憂參半。我們聽過太多女人為男人而心碎的故事,也聽過太多男人為什麼會花心、好色的理由,甚至有人對此提出生物學理論,但我想說的是:人並不是自然的囚徒,人有能力擺脫本能的束縛。我們今天所有的道德規範,都來自對自然本能的約束和否定。

我承認,在花心這個問題上,男人可能有各種各樣的理由,甚至有客觀理論支持,但這些都不表示可以成為一個藉口或必須發生的事。在愛情世界裡,男人對女人的誤解,女人對男人迷思,也許的確有很多客觀事實依據,但我相信,都是有能力去改變這些東西的。

在愛情中,往往越沒有自己,越快樂。太強調對自己的滿足,是欲,不是愛。慾望這個東西可怕在,它永遠滿足不了。好比買車,有了勞斯萊斯,還希望有布加迪,還需要純個人訂造;搭飛機,搭頭等艙,不如買私人飛機……你會發現,這個過程永遠無法滿足。在愛情裡也是這樣,如果你總想滿足自己,你就永遠不會得到終極滿足。當你越能放下自己,投入象冒險一樣的過程裡面,你才開始快樂。

越不期待目的,越能得到意外驚喜

我們常說:生有涯而知無涯。於是常常有人要我開書單,希望能在有限時間裡多讀有用的書。可我總覺得,讀書到底有用沒用我沒辦法幫別人回答。從我自己的經驗來看,一些起初看來很沒用的書,有時卻會變得很有用,這個有用是超出你原先想像設定範圍的。

我這輩子到現在,擁有的或者獲得的最巧妙的想法,恰恰都來自讀之前沒想到它會給我帶來這種用處的書。

我們總希望做的每件事、度過的每一顆都要有用,於是不再留時間散步了,不願意坐在窗下發呆了,換句話說我們不閒了,這樣其實少了很多孕育靈感的機會。當我們失去這些機會,人就不太會有大變化,很難挑出原有的格局。

為什麼?你看「用」是什麼意思?它就是你已設想好的目的。當你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滿足既定目標,你就沒辦法發現在這個目標範圍外,更廣闊的可能性是什麼。所以讀一些無用的書,做一些無用的事,花一些無用的時間,都是為了在一切已知之外,保留一個超越自己的機會。人生中一些很了不起的變化,就是來自這種時刻。